为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的信贷投放,市财政局出台多项激励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奖补,经核算,2012年度奖补资金达403万元,将于近期拨付到位。
相关激励政策的规定主要包含三方面奖补措施,一方面是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对市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的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按其当年季末平均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另一方面,对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政策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按其当年季末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平均余额的5‰给予奖励。而对于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行支持。
据统计,2012年度市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季末平均余额76.5亿元(不含各类融资平台贷款),同比增加21.7亿元,奖补资金达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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