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开展公开多样化 公正看得见建设 |
时间:2012-09-30 20:28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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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谣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复杂,案件的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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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复杂,案件的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司法公开透明有利于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工作,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监督法院工作;有利于消除顾虑、争取理解,赢得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意。
依托于多种形式的法务公开,是我市法院系统的突出特色。落实司法公开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审判质量,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
网络全程直播庭审
7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蚌埠法院网,图文直播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2011年7月14日,经蚌埠市麦田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介、并由蚌埠市大时代房产经纪公司经办,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除约定了买卖双方、房屋位置和面积、成交的价格、付款期限及方式等,还约定了违约责任。但由于该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公证,只能办理声明公证,原告不同意,双方引起纠纷。
整个开庭过程,用文字加图片的形式一一呈现在网友眼前,既满足了公众对审判活动全程公开的要求与期待,也对社会舆论进行了正确的引导,促进法院整体工作的联动协调和全面提升,案件的审理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网上“晒”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是市中院实行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手段。自2009年3月实行第一起网络庭审直播以来,迄今为止,已直播案件87次,网民在线“旁听”累计达390余万人次,走上了每月不少于两次庭审网络直播的常态化之路。
微博曝光老赖无处遁形
“被执行人:郑某,男,……欠款金额9106.75元,……望被执行人郑某尽快来本院执行局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如继续规避执行,本院将采取其他强制措施。”5月2日,龙子湖区法院官方微博上出现了这样一条通告。而这,只是该院发布的诸多“公开信息”中的一条。
今年2月15日,龙子湖区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此后“粉丝”人数迅速增加,已逼近5万人大关。作为我市首家法院官方微博,法院利用其互动性强、传播信息迅速的特点,公开庭审内容、老赖信息,以及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的判罚,从法律角度予以适度阐释与回应,为普通群众在纷杂的观点中提供高水平的权威信息。
“公众开放日”打开法院大门
6月14日下午,难耐的暑热丝毫没有打消龙湖新村街道迎湖社区30多名党员群众的浓浓兴致,在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市中院,参观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室、院史陈列室、荣誉室、干警书画摄影室、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这是自2009年11月,市中院每月10日为“公众开放日”以来的一次活动。
公众开放日制度实施近三年来,市中院共接待40余批次近3000人次群众参观。公众开放日使法院敞开大门接受群众参观评议,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的大道越走越宽阔。
“一站式”诉讼服务公开事务性工作
走进市中院的行政诉讼服务中心,即可向大厅内引导员询问,如何办理相关的事宜。在这里,市民可以了解到法院一系列事务性工作的流程,包括立案申请、开庭排期、诉讼保全、司法鉴定等。
2009年6月,全市8家法院先后建成了规范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全省率先做到了法院事务性工作的公开化。诉讼当事人和到法院办事的群众,一进法院门就能享受到“诉讼有人引、咨询有人应、材料有人收、倾诉有人听、事务有人办”的热情规范服务。在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家可以采用合法方式充分表达诉求,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网络打造公开平台
轻点鼠标,打开“蚌埠法院网”,市中院和辖区7家基层法院的工作动态、案件审判执行信息、开庭公告、财产拍卖公告、悬赏执行公告等各种信息扑面而来。巨量的司法宣传让百姓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案件审判信息的新闻发布,不仅普及了法律,也为律师是不是为当事人尽心尽力作了辩护和代理提供了凭证,更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了便利。
21世纪已经是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范围越来越广泛,获取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丰富,仅仅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一纸开庭公告,显然谈不上对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的保障。2009年,我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全市两级法院网站群成为审判公开的重要窗口,网站全部开设审判公开栏目,全市法院的案件开庭信息均可以在法院互联网网站随时查阅。
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权,既要通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审判过程,更要通过公开审判结果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是否实现了公正。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在门户网站上加大审判结果公开。设有判决书公开栏目,采用选取部分文书发布的方式公开裁判结果,全市两级法院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00余件。开设的案件时讯栏目,2088件案件以通讯报道方式在网上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审判公开,这是写进宪法,及行政、民事和刑事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司法公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一切关乎司法公开的创新做法,都是在落实司法公开的要求。”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罗晓敏介绍说。
从近几年发生的彭宇案、许霆案、药家鑫案等司法热点事件看,一些法院没有完善民意沟通渠道,处理个案时,缺乏对民意的综合考量,其裁判结果往往受到广泛质疑,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动摇了司法权威。
谣言止于真相,公信源自公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复杂,案件的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
司法公开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司法公开透明有利于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工作,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监督法院工作;有利于消除顾虑、争取理解,赢得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意。
为确保司法廉洁,我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全方位推行审务公开。从全面落实审判公开为抓手,实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审务公开从立案、开庭、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延伸到评估拍卖等审判辅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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