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企业缴纳总体税负下降,但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部分交通运输业企业短期内税负有所增长。政策公布之初就明确了将对这部分企业进行补贴扶持。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预算科获悉,目前我市已兑现这部分扶持资金1371万元。
据了解,营改增试点以来,我市试点企业缴纳税负总体明显下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和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均下降三成以上,但由于企业经营周期和成本构成的不同,也有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在短期内税负有所增长。
为实现企业不因改革而增加税负的改革目标,我市多措并举,力保财政扶持政策得到落实,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为此,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因改革而增加的税收负担全部由财政给予补贴。各县区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为顺利实施营改增试点提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还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使得企业申请、税务核实、财政核拨的兑现方式更加顺畅快捷,确保扶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试点企业。试点以来,扶持资金的当月兑现率均达到94%以上。截至3月底,我市共兑现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政策资金1371万元,惠及64家交通运输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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