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计划实行十年之际,针对老工业基地下一个时期调整改造的“行动纲领”正式公布。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位列其中。这意味着,未来十年我市将搭上老工业基地调整的二轮快速通道,享受国家在投资、财政、融资、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包括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综合改造等。这也是继中原经济区规划后,又一个国家层面的专项规划。
在第二个十年,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始出现新变化,工作重点从振兴老工业基地转移到调整改造老工业城市。2013年起,中央将安排预算内资金,支持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改造搬迁和厂区污染土地治理,统筹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棚户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缺口等问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分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坚持调整产业结构与完善城市功能结合”,也就是进行城区老工业区的改造,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按照《规划》要求,市发改委起草的《蚌埠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方案》也已编制完成。十年内,我市将对禹会区、龙子湖区的西部老工业区和东部老工业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业污染区治理、生态恢复以及社会民生工程等方面重点安排,总投资近900亿元的五大类66个重大项目也已经上报,力争在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补助资金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
在加快老工业调整改造和产业升级方面,我市将在继续鼓励企业实施就地改造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搬迁改造,加快退市入园步伐,统筹推进老工业区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老工业区现代服务业的布局。在城区改造方面,将对老工业区内所有棚户区进行全面改造,对旧城区实施综合开发,力争到2022年完成全部改造开发工作。
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也是老工业基地调整的重点,未来我市将在旧城区、旧厂房等未利用地开发力度上再推进,提高老工业区供地投资强度。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快优化老工业区生态结构和功能,推进道路绿化,加强对水源、土地等资源的生态保护。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还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新农保试点,探索研究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注重老工业区学校布点规划和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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