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验收 |
时间:2013-12-12 09:29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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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0日至11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王丰率领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专家评审组来蚌,验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市长白金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勇勇会见验收组一行,并介绍我市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情况。省文化厅副厅长唐跃、副市长程双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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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至11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王丰率领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专家评审组来蚌,验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市长白金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勇勇会见验收组一行,并介绍我市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情况。省文化厅副厅长唐跃、副市长程双林陪同。
12月10日,专家评审组一行先后来到中国花鼓灯第一村——禹会区冯嘴子村和花鼓灯嘉年华,对花鼓灯生态村保护情况及花鼓灯文化与旅游融合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观看大型花鼓灯歌舞剧《珠城的传说》。
此次项目验收会上,专家评审组在审查材料、听取我市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情况汇报以及现场专家评议等验收环节后,认为我市申报的“中国汉族代表性民间歌舞——安徽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工程”主要项目、任务和措施基本完成,推进扎实,效果明显,符合项目验收基本条件,是一项实施质量较高的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一致建议通过验收。专家组在总结中表示,花鼓灯作为国家级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提前一年通过验收,但仍需继续加大投入,建议在秉承规划设计、传承保护与发展、文化旅游演绎深度融合等方面大力推进,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精品文化工程。
程双林在致辞中表示,我市将借助创新工程验收的东风,坚持政府主导、专家指导和百姓参与三结合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注重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开展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
据悉,文化部于2009年启动实施了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根据入选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我市申报的花鼓灯文化生态保护工程2011年立项,主要以保护花鼓灯原生生态、原生形态、实现文化艺术传承为重点,通过恢复原生型花鼓灯的基本活动场景、与花鼓灯活动相关联的基本民俗活动内容,动员更多百姓参与花鼓灯民俗活动和保护工作中,以期重现淮河两岸“千班锣鼓百班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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